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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7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及质量指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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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
   6月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55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及水产制品等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及质量指标问题。   5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常州市武进区横林达亿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港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蛋糕(原味)、常州市武进区横林横华怡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南通洋口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即食海蜇)、无锡市梁溪区广味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扁桃仁夹心海苔、无锡市锡山区千滋百味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启东优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海苔片(原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无锡市梁溪区广味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顶顶香食品有限公司惠山分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烘炒类)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应≤25CFU/g。   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常州市武进区横山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奇味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牛塘分公司生产的蜂蜜枣糕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标称徐州新和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除熟制葵花籽外,熟制的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0.5g/100g。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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