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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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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29
核心提示:
   6月1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糕点、酒类等3类食品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亳州涡阳县玉豪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宁波老沈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超市经销的、标称繁昌县福鑫食品加工厂(芜湖)生产的香酥饼(热加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安徽省庐商商贸有限公司肥东华联第二超市(合肥)经销的、标称合肥顺心食品厂生产的特制玉带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亳州、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2.010⁵,1.6x10⁵,3.5x10⁵,2.6x10⁵,2.6x10⁵CFU/g  
n=5,c=2,m=5x10⁴,M=10⁵CFU/g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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