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8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594
核心提示: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谨防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仍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查询。   三、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四、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我们将依法处置。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