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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珍惜生命,拒食野生有毒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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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691
核心提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每年6-9月,江西省雨水增多,气温上升,野生蘑菇进入疯狂生长期,也是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期。为此,江西省市场监管局6月10日再次以省食品安全办名义印发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防控宣传效果,坚决防止群众误食野生有毒蘑菇。   通知指出,乡镇村组、街道社区是野生蘑菇中毒宣传防控的主力军,各市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和提供必要的指导支持。各级宣传、广电、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林业、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   通知提示,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防控重心在于乡镇村组,有效手段在于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在于留守老少。最好的办法是非专业人士做到“不采摘、不食用、不买卖”。   通知强调,一是统一宣传口径。各地各部门在宣传中,应重点突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最好的办法是非专业人士做到“不采摘、不食用、不买卖”,一旦中毒要立即送医救治。不得做有毒无毒甄别的宣传,不建议做中毒后自我救治的宣传,以免产生误导和延误救治时机。二是突出重点人群。根据往年经验,野生蘑菇采摘的人群以老年人为主,食用人群以老年人和少儿为主,青壮年采食情况较少。可通过宣传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方式,针对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效果。三是务实宣传形式。在增加广播、电视公益宣传频次的同时,可根据受众特点,采取群发手机短信、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村干部敲锣走街串户宣传等易于老年人获取资讯的务实管用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杜绝野生有毒蘑菇流入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取缔路边摊贩售卖野生有毒蘑菇行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措施,坚决防止野生有毒蘑菇流入工地食堂、校园食堂、养老福利以及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各级食品安全办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加分项,引导基层把宣传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背景资料:野生有毒蘑菇的危害   有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有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发病急,死亡率高。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误食毒蘑菇而中毒的死亡率高。   此外,现在流传的所有识别方法都不可靠。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毒蘑菇没有明显的标志,其大小、形状、颜色、花纹等变化多端,在野外混杂环境中极难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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