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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崇文门新世界一商户普通食品特殊食品混放,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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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3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浏览次数:529
核心提示:
  崇文门新世界百货一商户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被要求立即整改。11日,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部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来到了崇文门新世界百货,对商场内同仁堂等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商户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予以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特殊食品是特定人群用于调节身体机能或是满足营养膳食特殊需要的食品,包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按照要求,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应注明“XX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比如销售保健食品的就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此外,从今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应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   记者了解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目前正在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均将达到100%。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朱乐明介绍,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一般以是否需要拿健字号批文为区分依据,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而普通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普通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认清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同时要始终牢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有没有发布产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婴幼儿配方乳粉也不得宣称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保健作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包装上的小蓝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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