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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四季豆、田螺等被列入河南学校食堂“禁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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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1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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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郑州6月21日电 目前,河南省大部分学校已经复学,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发布提示,提醒学校要牢记食堂禁用食品食材,时刻关注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禁用食材包括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对于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学校食堂禁止供应。另外,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师生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冷食类。购买零食时,要查看标签标识,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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