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高速费优惠延至年底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高速费优惠延至年底
  规范鲜活农产品品种查验 确保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
  本报讯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货车ETC安装和使用率以及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率较低,为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鉴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预约通行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 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协调合作金融机构,为货车办理ETC车载装置提供高效优质授信服务。在充分利用现有发行服务渠道基础上,针对货车流动性强、位置分散等特点,深入货物装卸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地点,为货车安装ETC车载装置提供便利。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鲜活农产品品种查验,确保全网政策统一,确保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同时,对不符合免费要求的运输车辆,包括阶段性免费通行政策到期的种猪及冷冻猪肉运输车辆,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正常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高速费优惠延至年底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