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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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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4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6
核心提示: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日前,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本次清理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整治内容主要为涉及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广告。省市场监管局梳理建立了含有“江鲜”、“江刀”、“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鱼”、“野生江鲜”、“长江水产”、“野生水产”、“野生”、“捕捞”等关键词的广告专项监测词库。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以及户外等线上、线下广告发布的日常监测。对利用门头、招牌等载体发布的,以及沿江周边有关市场经营主体发布的,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广告,开展重点监测排查。对监测排查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及渔业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渔业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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