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福建抽检15大类136批次食品 这3批次食用农产品、饮料不合格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91
核心提示:
    7月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3期)。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136批次,包括: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13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2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分别为: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靖靖城店销售的鲜迪三黄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检出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合格;惠安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2日)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和皮/脂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200μg/kg。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还有1批次饮料不合格,为:标称福建省平和县灵通矿泉水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1日生产的灵通岩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界限指标-偏硅酸不合格。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界限指标-偏硅酸的最小限量值为25.0mg/L。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23期).xls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3期)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福建抽检15大类136批次食品 这3批次食用农产品、饮料不合格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