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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食品抽检通告 公布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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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921
核心提示:
   7月9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循化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省军队粮油采购供应站(委托生产企业: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都香菜籽油(规格型号:1.5升/桶,生产日期:2019-12-4)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T 1536-2004 菜籽油》规定,一级和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中过氧化值应≤5.0 mmol/kg,三级和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中过氧化值应≤6.0 mmol/k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青海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细面条(生产日期:2020-4-24)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人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0〕年第15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相关报道: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0〕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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