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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强化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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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6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
  本报讯  特殊食品关系到“一老一少一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13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召开推动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工作,决定守牢连锁经营安全“总闸门”,年底前组织对全市90余个连锁经营总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做好特殊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日前,该局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特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和批发市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提出“抓住总部保安全、减轻包袱促发展”的思路,制定了推动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7条措施,将原来对3000余家连锁门店的普遍监管调整为对连锁企业总部的重点监管,把好连锁“总闸门”,通过连锁总部抓好对连锁门店的管理,引导企业自律自查,提升“监管合一”实效,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特食处处长吴秀峰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通领域的经营主体在索证索票环节未尽到义务,有的被查出问题后,在提交索证索票材料时依然耗时较长。对此,会议要求,各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严把购进仓储关,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考察,索取生产经营证书、产品批准证书(或备案凭证)、产品出厂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健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强对特殊食品贮存、运输或配送管理。
  会议还要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类食品的销售必须设立专区,并设置醒目的标识和警示。各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风险等级评定、食品抽样检验、检查评估等综合措施对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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