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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制定市场准入标准 治理食品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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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5
核心提示:
  青海省海东市场监管局为规范食品批发企业、面制品加工行业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坚决杜绝食品加工过程中污染问题;制定下发了《海东市食品批发企业市场准入标准》和《海东市面制品加工行业市场准入标准》。解决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管理、许可发证时无章可循的难题,守住了食品批发企业、面制品加工行业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批发企业市场准入标准从经营条件、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食品销售、问题食品退市、申请许可等方面做了食品批发企业入市规定。要求食品批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经营、库存场所,配齐配全各类设施设备,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从有资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食品,并索取批次检验报告、进货发票等票证;贮存食品必须隔墙离地,分种类、分区域摆放,上下左右陈列整齐,三防、通风设施到位;销售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循环流转库存食品;问题食品及时清除,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符合准入标准方可准予许可。
  面制品加工行业市场准入标准从主体资格、经营区域、索证索票、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市场准入内容。要求入市馍馍、面条、酿皮等面制品加工门店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三防设施配套到位,从业人员着装规范,经营场所禁止住宿、设卫生间,禁止使用再生塑料制品,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原料贮存、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区域单独分开,加工区域设有清洗消毒池、保持上下水畅通,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专柜保存、专人登记,索取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各种票证符合规定。
  海东市食品批发企业、面制品加工行业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出台,标志着该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步入合理化、规范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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