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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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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0
核心提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1.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大型集体聚餐活动,避免到就餐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餐饮场所就餐。外出就餐前要洗手。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匙、公勺,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   2.选购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食品贮存条件良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并保留好购物小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购买水产品时,要确认产品鲜活;选购畜禽肉制品,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食品是否被贮存于相应的条件下。   3.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不吃生海鲜,不吃生肉。   4.订购餐饮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自觉抵制“黑外卖”。   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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