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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重庆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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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862
核心提示:
   8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7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27类食品181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 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江津区普旺超市销售的花鲢,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莲花市场内流动经营(莲花市场水产区4号)王兴强销售的鲤鱼和鲫鱼,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柱县康德中央大街分公司销售的鲈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重庆市南川区稻源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鲜鸭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还有6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西城天街分公司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新雅庭庄园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新街永胜超市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北街101号张平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酉阳店销售的云南瓢白(普通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望途溪白岩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2002年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已经停止氧乐果等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豆类蔬菜(如豇豆)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是防治地下害虫的优良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的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巫溪县魅力无限百货超市销售的、巫溪县原野土特产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原野丰麻辣牛肉干,巫溪县魅力无限百货超市销售的、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麻辣卤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金泉商贸有限公司金泉平价超市凌达连锁店销售的、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标称生产的灯影牛肉麻辣味(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阳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龙冠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凤将军山椒凤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郭大勇酒厂销售的52度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 g/kg。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抑制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重庆洞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1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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