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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布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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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48
核心提示:
   8月25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结果,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164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绥中县西平乡德春蔬菜购销中介服务部销售的杭椒(绿)(辣椒)(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2020/5/25)检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氧乐果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大洼区润彩云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2020/5/26)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另外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大洼区九龙祥水果生鲜超市销售的毛桃(桃)(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2020/5/26)检出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胺磷是一种高效有机磷杀剂,杀虫范围广,具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核果类水果中甲胺磷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0年第18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200825.xlsx       相关报道: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0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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