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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布16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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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
   8月27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等24大类食品61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习水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超记蜂蜜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岩蜂蜜、桐梓县国乾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桐梓县宏星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德毓土蜂蜜均检出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嗜渗酵母是一类耐高渗透压、耐盐耐糖的酵母菌,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的最大限量为200CFU/g。   还有,标称石阡县黔鑫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棒棒牛肉(麻辣味)、福泉市恒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福泉市满园香调味品厂生产的衛生酱油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3CFU/mL。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为:黎平县贵城现代超市销售的芹菜检出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茄子检出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安新区强斌绿色食品生鲜店销售的芹菜检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和驱避作用,可防治蔬菜、棉花、谷类作物的鳞翅目、半翅目及螨类害虫,广泛用于各种果树、棉花、蔬菜、茶叶等作物的虫螨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茄子中甲氰菊酯的残留限量为0.2mg/kg。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辛硫磷是生产中常用的广谱性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除外)中辛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红果伟业海产品店销售的黄花鱼(死)检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安新区高峰镇吴松斌猪肉销售点销售的猪肝检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鱼的皮和肉中恩诺沙星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等特性,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肝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贵阳云岩新国琴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天地之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铜仁贵农特产食品开发加工厂生产的糟辣椒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 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膨松剂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5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其中,贵州省瓮安县华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风清杨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土豆丝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还有,黔东南宏发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陶老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味米花糖(膨化食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规定,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25g/100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瓮安旺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瓮安县香溪酱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黔西南州振兴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4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n=5,c=2,m=5×10³CFU/mL,M=5×10⁴CFU/mL 调味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2.84g/100mL
║≥3.50g/100mL
调味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0.21g/100mL
║≥0.40g/100mL
调味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4.4mg/g
║≤3.0mg/g
薯类和膨化食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5.6mg/g
║≤3.0mg/g
薯类和膨化食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0.36g/100g
║≤0.25g/100g
薯类和膨化食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407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0.39mg/kg
║≤0.02mg/kg
食用农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2020-4-12 甲氰菊酯
║0.28mg/kg
║≤0.2mg/kg
食用农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373μg/kg
║≤100μg/kg;
氧氟沙星
║18.7μg/kg
║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0.05mg/kg 食用农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35000CFU/g,
41000CFU/g,
32000CFU/g,
38000CFU/g,
42000CFU/g║n=5,c=2,m=10000,
M=100000CFU/g
肉制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2000CFU/g
║≤200CFU/g
蜂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61000CFU/g
║≤200CFU/g
蜂产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1.11×10³
mg/kg║≤200mg/kg
淀粉及淀粉制品 2020年第34期 2020/8/27 贵州省/国抽 初检机构: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复检机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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