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解读《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2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9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准确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鲁市监办字〔2020〕108号,以下简称《意见》),8月28日下午,省局法规处组织召开了解读视频会议,对《意见》进行解读。省局各处室、执法稽查局法制员、省药监局执法监察局法制人员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市、县(市、区)局分管法制负责人、法制人员参加所在单位分会场会议。   会上,省局法规处处长刘路同志从起草背景、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意见》作了全面解读。重点围绕《意见》提出的“顶格处罚”“应曝尽曝”等12条意见,就各地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作了针对性解释。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规学习、严格法制审核等三项要求。   通过对《意见》的解读,帮助基层同志解疑答惑,将对“顶格处罚”“应曝尽曝”等重点措施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清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意见》全面准确地实施,切实提升食品药品执法办案成效,推动“四个最严”落实到位。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解读《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