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2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取糕点和饮料2类食品13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涉及糕点不合格6批次,饮料不合格3批次。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饮料和糕点,分别为贵港市港北区龙岗新村吉百利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怡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夏爽绿豆冰沙”,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贵港市港北区佛梨山饮料厂生产的“佛梨山包装饮用水”,广西贵港市花果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果山饮用天然矿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桂平市浔之味特产总汇销售的、标称桂平市区宏发祥饼家生产的“绿豆糕”,不合格项目为:霉菌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生产管道、设备和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所致。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未按要求严格控制卫生条件。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均为糕点,分别为武宣县武宣镇倍思乐超市销售的、标称玉林市优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绿豆饼”,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桂平市新万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桂平市区兴华食品厂生产的“香米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超标原因可能是为了使产品有更好的卖相或口感或延长保质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5g/kg。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糕点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广西裕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来宾市荣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糯米兰花根”,不合格项目均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贵港、玉林、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贵港、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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