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南京栖霞市济才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4  来源:栖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736
核心提示:
  2020年6月29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济才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0年8月10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南京栖霞市济才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