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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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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4  来源: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70
核心提示:
   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全力守护食药安全 ——滨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经营的食用调和油,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020年8月,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并处罚没款802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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