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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王坟盛泉食品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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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8  来源: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52
核心提示:
  2020年7月27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收到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不合格检验报告对青州市王坟盛泉食品厂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单位生产的山楂片(干片)(生产日期:2020年5月1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山楂片(干片)4箱(40㎏);2.没收违法所得77.28元;3.罚款60000元。罚没款共计6007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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