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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互认合作协议》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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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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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信用办、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的《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互认合作协议》正式发布,这为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今年年初,江苏省信用办牵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法律支撑、审慎列入、联动惩戒的思路,具体落实对原有《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和《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者名单”互认合作协议》的修订工作,确定了黑名单的认定标准,设定了列入黑名单的八种情形;规定了十一个部门的惩戒措施及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细化了黑名单退出情形,并明确黑名单不予修复的要求;完善了三省一市工作会商机制。
  《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互认合作协议》作为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实施跨区域、跨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支撑,为规范净化食品领域市场环境提供抓手,进而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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