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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安办重要提示-----消费者注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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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天津市食品安全网  浏览次数:716
核心提示:
  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广大消费者如何安全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呢?天津市食安办温馨提示:   一、选购进口冷链食品   1.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选择有“冷链追溯二维码”超市或市场,购买前可扫码查询该商品来源信息。鼓励戴一次性手套挑选,避免徒手直接触摸进口冷链食品。   2.购买带包装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条件等,确保食品在保质期以内。   3.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双手应避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并及时用洗手液清洗双手。   4.如通过网购等其它途径购买境外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海关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检疫检验信息,并做好外包装预防性消毒。   二、清洗加工进口畜禽水产品   1.清洗加工前,应注意厨房和用具卫生消毒清洁,处理食材前应规范洗手。   2.清洗加工时,应做到生熟分开,处理清洗加工所用的容器、刀具及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且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相关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3.清洗或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4.厨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必要时对相关环境与器具进行消毒处理。   三、烹调食用进口畜禽水产品   1.烹调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时,加工烹调应烧熟煮透。烧熟煮透一般应在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或盐腌后直接食用。   3.未食用完食品,应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并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4.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向医生讲清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及食材来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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