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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海南这17批次食用农产品和糕点检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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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471
核心提示:
   11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涉及食用农产品12批次、糕点5批次。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8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海口龙华谢芬莲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海口龙华温泽光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秀英谭凤桂青菜摊位销售的芹菜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琼山包海兰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澄迈老城王植銮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出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高临城赛满生果摊销售的梨、洋浦福玛特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贡梨检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定安龙门秀梅水果店销售的蜜桔检出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克百威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多菌灵在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3mg/kg;丙溴磷在蜜桔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还有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海口龙华曾新海光鸡鸭摊位销售的乌鸡检出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蔡金荣禽类摊销售的乌鸡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屯昌屯城万锦才水产摊销售的打铁鱼、三亚吉阳李利群水产品摊销售的金古曼(海水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家禽(产蛋期禁用)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   糕点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糕点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及质量指标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琼海椰香千百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时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Dg乳酪蛋糕(芝士味蛋糕)(生产日期:2020-07-01,规格:散装)、昌江石碌只牌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新格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锋吐司(生产日期:2020-07-02)。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质量的高低首先决定于食品原料的来源。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儋州那大惠新烟酒商行销售的标称乡月饼店生产的酥饼(生产日期:2020-08-04)、儋州那大郑福记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酥饼(生产日期:2020-08-04)。   在传统面制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面制品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铝残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糕点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   此外,琼海椰香千百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漳州市友来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式吐司(生产日期:2020-06-01,规格:散装)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27.8μg/kg‖ 不得检出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02μg/kg‖ 不得检出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0.25 g/100g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CFU/g‖  n=5,c=2,m=10000,M=100000 CFU/g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100mg/kg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100mg/kg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CFU/g‖  n=5,c=2,m=104,M=105 CFU/g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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