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公布了第50期食品抽检情况,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糖、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饼干等22大类食品160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近六成为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10批次样品为食用农产品,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近六成。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米辣检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辣椒(甜椒)检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都匀市小围寨综合农贸市场莫周敏销售的豇豆检出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水胺硫磷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6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新蒲新区吴学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活体)、贵州明湖阿艺农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鱼(死)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蒲新区吴学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活体)、凤冈县御珍海鲜行销售的黑鱼检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盘州市童童速冻食品店销售的冻虾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宁县华强干杂经营部销售的白条鸭检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鱼的皮和肉中恩诺沙星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μ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另外,1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贵安新区党武镇魏青志烟酒生活用品便利店销售的茄子。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的毒性较大,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为0.05mg/kg。
3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织金县城关镇盛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濮阳县黄金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砖蛋糕(烘烤类糕点)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织金县城关镇盛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达兴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思南县徐晓英副食店销售的油酥饼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并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威宁县虎良补食杂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威宁宏明清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才林味极鲜酱油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果舒拉旗舰店(经营者为潍坊市澳骄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全香斋牛肉干厂生产的黄牛肉牛肉干(麻辣味)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
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
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
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
3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或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食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分别为:钟山开发区杜军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国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册亨县吉信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贵州亿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味面包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六盘水、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0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0.106g/kg
║不得使用 糕点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0.32g/100g
║≤0.25g/100g 糕点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2800CFU/ml;
14000CFU/ml;
16000CFU/ml;
9600CFU/ml;
44000CFU/ml║
n=5,c=2,m=5000CFU/ml,
M=50000CFU/ml 调味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41.0%vol~43.0%vol 酒类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43000CFU/g;
44000CFU/g;
52000CFU/g;
46000CFU/g;
36000CFU/g║
n=5,c=2,m=10000CFU/g,
M=100000CFU/g 肉制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1.1mg/kg
║≤0.5m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123μg/kg
║≤100μg/kg;
氧氟沙星
║109μg/kg
║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0.20mg/kg
║≤0.05m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312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19.9μg/kg
║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0.14mg/kg
║≤0.02m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0.091mg/kg
║≤0.05m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154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453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 ║255μg/kg
║≤100μg/kg;
氧氟沙星
║67.2μg/kg
║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50期 | 2020/12/3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zip 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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