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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县一批冷冻鸡整翅新冠检测阳性,货物未流入市场,已做无害化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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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8  来源:郑州发布微信号  浏览次数: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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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记者从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12月5日,郑州市按照“每车、每类、每批”必检的管控要求,在对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时,发现中牟县万邦市场一批原产地为俄罗斯的冷冻鸡整翅内包装样本呈阳性。目前,车、货、人均在待检区隔离管控,该批货物未流入市场销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记者了解到,接报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郑州市委、市政府立即派出专家组赶赴事发地,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机构进口冷链食品专班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在对货物封存、司机隔离的同时,迅速开展全面消杀、货物溯源、人员流调和样本核酸复检工作。   经调查,该批冷冻鸡整翅共27吨2700件,原产地为俄罗斯。   11月12日,该批次货物到达天津港集装箱码头,12月3日20时由货车司机曹某某驾车从天津港集装箱码头出发,12月5日12时到达中牟县万邦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待检区。12月5日15时,工作人员对该批次冷冻鸡整翅样品及相关部位进行核酸采样,所采内包装样本呈新冠病毒阳性;12月6日17时,市疾控中心对送检标本复检结果为阳性。该批货物集装箱由机器装载未使用人工,途中未开封;全程仅有一名司机曹某某负责运送,曹某某全程未与所运货物有接触,其本人、驾驶室及车辆外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规范处置的同时,郑州市已向天津有关疫情防控机构通报同批次货物的其它流向协查。   据介绍,为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郑州市研发了冷链食品追溯系统(郑冷链),已运用到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未通过“郑冷链”做信息报备、未赋码、缺失追溯数据的相关产品,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市民,每个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上都贴有“食品追溯码”,通过扫码可以查看该商品的产地、进货日期、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外包装消毒证明等,市民要尽量选择“赋码”食品。同时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谨慎加工及食用进口冷冻食品。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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