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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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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1  来源:锦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573
核心提示:
  近期,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合理选购和科学使用保健食品,避免听信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认清、认准保健食品标志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相关信息仍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查询,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
  请到正规场所购买   消费者应选择到信誉较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选购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一定要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广大消费者不要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视电话销售、外出旅游、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有质疑可打电话8890000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非法的会议营销、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8890000,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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