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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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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870
核心提示:
   1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类食品149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巴州方顺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众持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264号的沙依巴克区炉院街伊合拉斯优客食品批发部销售的、和田洛浦县穆太力甫农业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其倩香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巴河县小王调料店销售的、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克拉玛依市宏茂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乌尔禾区玉龙超市销售的、新疆庄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醋(酿造食醋),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值主要反映油脂酸败程度。《红花籽油》(GB/T 22465-2008)中规定,红花籽油的酸值(KOH)限值为≤4.0mg/g。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之一,对于酿造食醋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含量应不低于3.50g/100mL。总酸含量未达标提示有勾兑等假冒伪劣的可能。造成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未达到发酵所需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存在缺陷。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奎屯老屈食品店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吉市佳家源便利店销售的黄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额敏县海参蔬菜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额敏县老程果蔬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所在地为克拉玛依市的克拉玛依区准噶尔路53号(准噶尔市场一楼1148号摊位)的沈月青销售的乌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多西环素可用于家禽(在家禽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μg/kg),但在产蛋期禁用。鸡蛋中多西环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黄瓜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不了解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违规滥用农药。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菠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菠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不了解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违规滥用农药。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禽肉(产蛋期禁用)中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50μg/kg。乌鸡肉中甲氧苄啶超标原因可能为养殖户的过量使用。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布尔津县嘎迪干果茶叶超市销售的红油豇豆(特色酱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不合格产品信息
/2020/04/10 总酸(以乙酸计) 3.15g/100mL ≥3.50g/100mL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2020/03/10 总酸(以乙酸计) 2.98g/100mL ≥3.50g/100mL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20200622 总酸(以乙酸计) 初检:3.30g/100mL;复检:3.38g/100mL ≥3.50g/100mL 初检: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20年5月8日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1.99g/kg ≤1.0g/kg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7期)2020年 第 1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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