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济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二)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济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985
核心提示:
  近期,各县市区陆续查处了一批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的典型案例,现分期曝光如下:   案件六
  汶上县周生虎因违反规定运输境外冷冻肉食被行政拘留。   12月6日,汶上县南站街道市场监管所报警称,南站街道黄店南村村民周生虎未落实济宁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2020〕8号)文件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违反规定运输境外冷冻肉食,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调查,周生虎的违法行为成立,汶上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周生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七
  鱼台县邦尼炸鸡店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行政处罚。   11月17日,鱼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鱼台邦尼炸鸡店冷库排查时发现了73.31公斤无中文标签冷冻预包装牛肉,当事人不能出示进货票据及检疫检验证明,执法人员当场查封,并立案调查。经调查审核,鱼台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查封的冷冻预包装牛肉三件,并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八
  鱼台县纹祺副食经营部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立案调查。   11月19日,鱼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纹祺副食经营部排查时发现冷鲜肉5公斤,当事人不能出示该批冷鲜肉进货凭证,执法人员当场查封,并立案调查。   案件九
  鱼台县高塘驴肉馆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行政处罚。   11月20日,鱼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鱼台县高塘驴肉馆冷柜排查时发现23.5公斤无中文标签冷冻预包装驴肉,当事人不能出示进货票据及检疫检验证明,且已加工销售完一部分,获利400元。执法人员当场查封,并立案调查。经调查审核,鱼台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查封的冷冻预包装驴肉,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并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30000元的行政处罚。(供稿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相关报道:济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一)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济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二)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