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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龙泉椰子饭抽检不合格续:生产50盒均售出 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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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4  来源:海口网  浏览次数: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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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0日,海口网报道了《海南9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味龙泉椰子饭大肠菌群项目不过关》。13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龙泉椰子饭抽检不合格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涉事的不合格椰子饭(原味)共有50盒,均已售出。   据介绍,原海南省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9日对海南龙泉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饭(原味)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随机抽取样品送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检测。2018年12月7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收到监督抽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结果为椰子饭(原味)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Q/LQR 0001S-2015(460351S-2015)《椰子饭》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对此,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前往了海南龙泉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公司生产不合格的椰子饭(原味)共50盒。执法人员随即依法责令该企业发布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据了解,由于涉事产品已使用完毕,故未召回。海南龙泉人食品有限公司已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海口市食药监局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海南龙泉人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75元,并罚款5000元。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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