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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2〕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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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7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60
核心提示:
  在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经营的1批次鲜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7月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鲜鸡蛋共购进1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的相关规定,对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进行没收违法所得9.8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处罚〔2021〕062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进行了原因排查,并进行了整改。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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