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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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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1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0
核心提示: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14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32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清远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林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沙嗲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庆市四会市东城区陶唐国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肇庆市四会市新马田市场钟永兵蔬菜档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南城冯亮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口口鲜鸡蛋档销售的鹌鹑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茂名市博富海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六)湛江市霞山区关永强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本地贵妃螺(贵妃贝)和本地圣子螺(蛏子),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七)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市场江先文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肇庆市四会市东城区乃坤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郑全庄水产档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明东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天天上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揭阳市合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鸡肉丸(原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惠州市惠城区鑫胜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切猕猴桃干,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4.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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