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糕点6类食品6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乳制品5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5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调味品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5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沂水县合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和平清芬食品部经营的木糖醇苦荞葡萄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于庄农福亿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名文文圣贤居酒家经营的辣椒段,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祥烁盛鑫商贸中心经营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湘粤龙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北京期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山京良路店经营的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佳和盛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集消餐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