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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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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77
核心提示: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1类食品4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六安、马鞍山、宣城、铜陵、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哥油条店销售的香酥大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市肥东县红城超市排头社区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市肥东县家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好优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市舒城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香酥花生,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马鞍山市花山区张华瓜子休闲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慈溪市群超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味青豌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安徽鸡笼山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生产的徽派牛肉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希达店(宣城)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当涂县绿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干,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鸿峨庄园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原生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安徽华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紫薯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九、宣城市宣州区阿五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叶记食品厂生产的灌心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黄山市休宁敏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康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市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玖肆柒快餐店使用的煎炸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合肥市蜀山区鲜滋有味食品商行使用的煎炸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皋城王府店(六安)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阜阳市麦香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奶茶(抹茶茉莉风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铜陵市枞阳县官桥大乐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利宝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宝露盐汽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合肥吆七吆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粮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桃肉,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六、合肥市蜀山区李之勇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七、合肥市蜀山区梵锦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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