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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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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3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58
核心提示: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糖果制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9类食品202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15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南川区永舒白酒加工坊生产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渝中区超洪中火锅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时代天街店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长寿区俊楠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彭水县胡丽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糯米酒,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南岸区仁每食品超市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南岸区福兴小雅火锅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东和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巫溪县斌燕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巫溪县永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沙坪坝诚实蔬菜批发配送部销售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梁平区凡华包子铺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梁平区新盛镇巧面面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重庆市永川区世美液化气门市部销售的、标称重庆林尚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天新窝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四)永川区811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闽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明治红豆沙拉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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