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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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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3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88
核心提示: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糕点,豆制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110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限值、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渭区清河干菜调料店(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渭南市临渭区王真陈晓红蔬菜干货店销售的菠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宁陕县亿生农活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四、富平县旭升源干菜调料店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米脂县保宏水果门市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六、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勉县分公司销售的生鱼,1批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延安市宝塔区新城佳旺水果店销售的普通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八、韩城市鲜太海鲜店销售的鲈鱼,1批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   九、宝鸡嘉英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西安市鄠邑区浪花水产店销售的鲈鱼,1批次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   十一、彬州市城西蜀香源调料行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蓝田县彭涛水产店销售的鲈鱼,1批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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