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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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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0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3
核心提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505号),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大早餐饼(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2年3月13日,在经营环节抽取由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大早餐饼(饼干)(生产日期:2021-11-02),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规定,检验结果为1.0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大大早餐饼(饼干)(生产日期:2021-11-02)5件(每件24包),合计120袋,共计48kg,货值金额18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经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大大早餐饼(饼干)(生产日期:2021-11-02)全部销售完毕,企业已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经营同批次产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昌吉市和悦亿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大大早餐饼(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2年3月13日,在经营环节抽取由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大早餐饼(饼干)(生产日期:2021-11-02),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规定,检验结果为1.0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青年南路66号亿家购物广场二层F区(66区3丘13栋)的昌吉市和悦亿家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淇睿食品商行购进大大早餐饼(饼干)(生产日期:2021-11-02)3件(每件24包)合计72包,共计28.8kg,购进价格100元/件,以4.9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货值金额352.8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经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大大早餐饼(饼干)(生产日期:2021-11-02)库存剩余50包,共计20kg,其余22包已销售完毕,未能召回。执法人员对上述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已进行封存。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经营同批次产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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