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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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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6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24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共10类食品9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3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调味品6批次;糕点1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饮料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湖北科技学院购进的腐竹(生产日期:2022/3/22),蛋白质检测值为30g/100g,标准规定为≥45.0g/100g;   2、咸宁市咸安区青龙山高级中学购进的腐竹(生产日期:2022/4/7),蛋白质检测值为34.6g/100g,标准规定为≥45.0g/100g;   3、湖北咸宁鲁迅学校购进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4/19),吡虫啉检测值为0.6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4、咸宁市笔架山服务中心购进的原味榨菜丝(生产日期:2022.1.1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为1.12,标准规定为≤1;   5、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购进的红薯粉丝(购进日期:2022/4/1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为382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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