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6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95
核心提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668号),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3-17)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PJ22000000004030556,经检验,灭蝇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15日荆州市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30公斤,货值3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