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9  来源:内蒙古商报  浏览次数:750
核心提示:
   本报讯 记者获悉,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做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示,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种,不能代替药物,食品(含特殊食品)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保健食品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才能生产销售。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场、超市、药店购买。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产品。在网上购买时,尽量选择官方网店购买。   此外,购买保健食品要“一查、二看、三对号”。一查:即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信息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查询。二看:即看清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三对号:即根据自身情况和注册备案产品的保健功能进行选择,选择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切不可偏听偏信、盲目使用和滥用。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如遇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