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修订了《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委食品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电话(兼传真):0451-87258468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办法》.docx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