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2期)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30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0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4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00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上虞宝珠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海县叶照德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东阳市东门菜场陶巧莲鱼丸摊销售的萝卜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绍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绍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720   3.   食品抽检合格—2022072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2期)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