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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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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7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42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日常及专项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84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率98.14%,其中不合格产品16批次,详情见附件。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莱丰优拼(山东)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山万光福园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唐家泊店销售的芒果(台农小),吡唑醚菌酯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栖霞市吕红果蔬超市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栖霞市芹涛蔬菜店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栖霞市小赵川味坊购买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阳盛隆广场店销售的豇豆,阿维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水胺硫磷菌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阳四店销售的辣椒,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莱阳市沐浴店镇京凤饭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10、牟平区张建云面条加工店加工的馄饨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莱阳市交通宾馆加工的自制馒头,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莱阳市吕格庄利顺商店销售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餐饮具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问题   13、莱阳市鸿福饺子店的自消毒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莱阳市府前中学食堂的自消毒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莱阳市姜疃志远牛肉汤的自消毒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16、莱阳市佳乐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炒糖(盒装)(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827.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16.xls      3.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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