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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生粉、小香菇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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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南国都市报  浏览次数:265
核心提示:
  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生产的小香菇(规格:100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2月2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第2期、第6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记者从公告中了解到,因生产的生粉、小香菇经抽检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0元。据了解,经该公司排查,导致上述两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在于原材料采购管控不严与员工质量培训管理不足。   公告显示,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美德店销售的标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18-10-20),检验项目菌落总数超标;三亚南洋佳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香菇(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2018-10-10),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收到报告后,向海口市食药监局提供了相关材料,证明其履行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对此,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免予处罚,并将线索进一步追溯源头。经调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从海口龙华雄之润食品行购进的一级木薯淀粉生产了被抽检批次生粉。   执法人员还了解到,抽检不合格的小香菇,是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从二手收购商采购的干小香菇原料生产了被抽检批次小香菇。   经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排查,认为造成两种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采购管控不严与员工质量培训管理不足,目前,该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粉行为罚款50000元;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香菇行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99元,罚没款共计100499元。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水产品及制品、果蔬制品、淀粉等产品。自2015年以来,该公司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靓汤料、生产霉菌超标的桂圆肉、生产经营标签虚假生粉等违法违规行为,先后被处罚达6次,共计被罚款175066.6元。   27日,记者采访了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总,据他介绍,当时生产生粉时,包装袋上的标准用错了。他认为,公司的确存在人员对于产品跟踪不到位等内部问题,导致产品出了问题。他表示,后期企业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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