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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公司生产的生粉、小香菇不符合食品安全 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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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浏览次数:897
核心提示:
   2月2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第2期、第6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公告显示,因生产的生粉、小香菇经抽检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0元。据了解,该公司自2015年以来,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靓汤料、生产霉菌超标的桂圆肉、生产经营标签虚假生粉等违法违规行为,先后被处罚达6次,共计被罚款175066.6元。   在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查处通告中显示,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美德店销售的标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18-10-20),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南洋佳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香菇(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2018-10-10),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调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从海口龙华雄之润食品行购进的一级木薯淀粉生产了被抽检批次生粉,销售到海口旺佳旺美德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产品货值金额116元,违法所得23.4元。抽检不合格的小香菇,是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从二手收购商何有旋采购的干小香菇原料生产了被抽检批次小香菇,已全部销售到三亚南国佳品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产品货值金额3099.6元,违法所得475.6元。   经海口市食药监局调查,经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排查问题原因,认为造成两种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采购管控不严与员工质量培训管理不足,目前,该公司已对上述问题原因整改。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粉行为罚款50000元;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香菇行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99元,罚没款共计100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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