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政 府发布公告,宣布撤销《砚山县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公告》,同时,原公告所确定的开发主体资格也相应取消。
根据优选公告,企业申报条件之一是:187.5万千瓦装机规模开发经营权必须对应100亿元及以上的产业类项目(不含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联合体企业Z多为两户企业共同组建。
这一“硬性指标”不仅让众多开发企业望而却步,也引来业内一片吐槽。然而,如此苛刻的申报条件下,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投资砚山县187.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或许正是魏桥创业集团今年出击光伏的重要一步。据相关人士透露,砚山县项目优选撤销原因系项目前期招标程序不符合相关政 府部门要求,因此决定撤销原公告及原公告所确定的开发主体资格,并于10月27日或28日重新发布优选公告,新公告要求竞标企业11月1日前完成竞标材料提交,11月2日开展后续工作。
原公告中项目资源配置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