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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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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水母网  浏览次数:486
核心提示:
      为强化食品生产风险管理,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分级分类监管是根据食品风险程度分类、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分级和食品安全信用记录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评定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和监督检查频次及要求的监管模式。   确定一家企业的监管类别主要依据两部分:一是食品品种风险类别(静态因素)。从食品主要原料属性、食品配方复杂程度、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复杂程度、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及保质期、抽检发现的问题、食用人群、社会关注度等8个方面对32大类加工食品进行风险类别划分,按分值分为低、较低、较高、高4个风险类别等级。其中,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酱卤及熏烤肉制品、冷冻饮品为高风险食品。二是企业现场评价情况(动态因素)。主要是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辅材料控制情况、产品检验能力、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5个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以及年度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舆情(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查实、约谈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打分。最终企业的监管类别以两部分相加的数值确定,其中: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监管部门将以企业的监管类别为依据确定本年度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对较高风险生产企业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企业的监管,从而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目前,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完成全区86家食品生产企业和4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本年度的分级分类确认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监管类别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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