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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拐卖威逼少女卖淫被抓:有人被非法拘禁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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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9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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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操控村官选举、拐卖13岁少女卖淫……桂林三大黑恶势力被拿下了)

3月8日,桂林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首次通报了3起典型的涉黑犯罪集团案。据悉,目前桂林侦办9类涉恶案件522起,破获各类涉黑恶刑事案件397起。

“村霸”欺压百姓 操纵基层选举

2006年11月至2018年2月,以文某为首,文某军、黄某清为核心成员,秦某龙等为团伙骨干,召集秦某迎等充当马仔、打手的犯罪集团,在全州县大西江镇辖区内,连续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采矿等行为案。

该犯罪集团涉及中央公布的扫黑除恶打击十类犯罪中的3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该犯罪集团涉及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损毁公私财物、非法采矿、破坏基层两委选举等罪名。

目前已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22名,冻结银行存款19万余元。

团伙组织卖淫 拐卖威逼少女

2003年至2018年5月,以李某勇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江苏昆山市、桂林市灵川县、象山区、七星区等地开设多个卖淫场所,通过拐卖、诱骗、暴力威胁等方式,将未成年少女控制在卖淫店内。他们采取扣押身份证件、通讯工具、个人财物,强迫签订借条等方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精神折磨、冻饿等手段逼迫受害未成年少女向众多男性提供性服务,被迫沦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勇等人的赚钱工具。

该涉黑犯罪集团案涉及受害女性20多名,大部分为未成年少女,年龄最小的13岁。多数受害女性因被强迫卖淫感染性病、甚至怀孕,1人被非法拘禁长达10年之久导致精神应激障碍。

李某勇犯罪集团涉及中央公布的扫黑除恶打击十类犯罪中的第七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其涉及罪名有强迫卖淫、拐卖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目前,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6名,冻结银行存款80万元,扣押房产1套、汽车3辆。

非法高利放贷 “企业”暴力讨债

2012年3月至今,以古某为首,朱某斌、苏某等为核心成员,梁某等为团伙骨干,召集蒋某军等充当马仔、打手的犯罪集团,依托广西卓亿投资管理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吞多名被害人远远超过正常利息的财物、车辆和房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古某犯罪集团涉及中央公布的扫黑除恶打击十类犯罪中的第八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涉及的罪名有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虚假诉讼、侮辱妇女、诈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包庇等。

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2名,冻结银行存款1030万元,查封别墅1栋、房产10套,扣押车辆9辆、房产合同18套、受害人抵押房产证及相关材料70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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