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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支持防城港建设铝矿储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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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8  来源:广西工信厅  浏览次数:1010

6月3日,广西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工业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

措施针对大 宗商品项目扩投资提出:

1、谋划建设北部湾大 宗商品储运基地。支持防城港建设铁矿石、矿、铝矿、粮油大豆储运基地,钦州、北海建设原 油储运基地,支持北海、玉林建设铁矿、镍矿以及锂电新能源材料储运基地等。

2、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监测分析。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预警监测,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加强对风险因素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应对突发情况。强化大 宗商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监测分析,落实好重点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重要原材料的保供稳价措施。依法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针对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提出:

1、加大力度采购国内煤炭。指导各级发电企业做好煤炭需求预判,提高煤炭储备量。支持国有平台企业加大煤炭储备力度,落实电厂和煤炭基地储煤支持政策,组 织企业加快国内煤炭采购,落实和签订长协合同,确保煤炭储备15天以上。加快北海、防城港储煤基地建设。

2、鼓励区内具备扩产能煤炭企业扩大产能。鼓励支持煤炭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安全条件相对好的煤矿企业采矿证到期后适当延续,稳定我区煤矿产能,有效解决煤炭供需矛盾突出问题。

3、实施用电用气降费、“欠费不停供”行动。保障重点工业用气供应,协调中石油、中石化按照各地市的工业用气足量保供。对于经各市县工信部门核定的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采取“欠费不停供”用电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暂停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业企业管道天然气的省级管网管输收费,减少收费的部分由各级城燃企业直接传导至对应的终端用户。

4、积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从6月1日起,所有实行峰谷分时的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因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所产生的相关损益资金由电网企业单独归集、单独反映,纳入电网输配电价成本统筹考虑。

5、落实能效水平达标企业电费不加价政策。对已经申请能效水平评估的企业,暂停电费加价政策,待能效水平认定结果出来后按实际情况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6、落实供热机组发电保障。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必要时采取阶段性降低风电、光电和西电负荷等措施,严格按照自治区核定的Z低供热负荷安排钦州、来宾、永福、鹿寨燃煤电厂机组出力,保障下游工业企业用热需求。

7、支持具备条件的电源项目部开工建设。在保障安全和不涉及自治区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前提下,鼓励建设绿色能源,强化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核电、火电等一批在建、扩建电源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调峰电源等能源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建立与我区工业发展相匹配、有保障的供电基础与网络,保障工业发展用电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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