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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 购买保健食品要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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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2  来源:辽沈晚报  浏览次数:637
核心提示:
     3月11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个别保健食品公司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利用各种非法手段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正确认识和理性选购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   沈阳市消协称,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时,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正规用药,切勿将保健食品当药吃,以免延误病情。   对于保健食品,沈阳市消协称,所有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都有一个“蓝帽子”标识。每个保健食品都有它的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国食健字” 或“卫食健进字”,而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消协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选购保健食品要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保留购物凭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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